强制拆迁的主体是什么部门
强制拆迁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子管理部门。强制拆除权均是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权,县级以上政府可以责成规划、土地、建设、城管等有关部门具体推行强制拆除的法定职权,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实行。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地区的房子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子征收部门组织推行本行政地区的房子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合适合,保障房子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引使用方法条
国务院关于出让国有土地用权批准权限的公告